在工資表內扣的員工住宿費,計入其他業(yè)務收入或其他應付款
1、如果是單位自有房子,在工資表內扣的員工住宿費,計入其他業(yè)務收入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2、外租的房子,在工資表內扣的員工住宿費,計入對房東的其他應付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房東
在工資表內扣的員工社保費、住房公積金各入其他應付款會計科目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屬于差旅費。
差旅費為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差旅費為行政事業(yè)單位和企業(yè)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項目。
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guī)定填制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扣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fā)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 ,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fā)票須在背面簽名。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擴展資料:
差旅費的相關要求規(guī)定:
1、借支額度按個人借支額批準出差時間*住宿限額生活補助標準*50%+交通工具費用核定,并結合出差實際情況國內長途出差最高不超過4000元/人次,短途短期不借支差旅費。
2、差旅費借款須在出差返回后5個工作日內報銷沖賬,在5個工作日內未歸還的,由各單位財務負責人通知薪資管理部從其當月薪資中扣還。
3、納稅人發(fā)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會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差旅費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差旅費
住宿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明細,管理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職教費、工會費、勞動保險費、折舊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通訊費、加油費、車輛費、運雜費、無形資產攤銷修理費、材料盈虧印花稅等。
住宿費有很多種,如果是工作人員出差用的,計入差旅費科目,若是職工宿舍的,計入福利費科目,若是公司招待用的,計入業(yè)務招待費科目。無論如何細分,最終都是計入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yè)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fā)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yè)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fā)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管理費用具體包括:公司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yè)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咨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yè)保險費、董事會會費、財務報告審計費、籌建期間發(fā)生的開辦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住宿費會計分錄:1、如果沒有向公司借錢借:管理費用-差旅費貸:現金2、借出時借:其他應收款貸:現金3、報銷時全部花完借:管理費用-差旅費貸:其他應收款有剩余現金借:現金管理費用-差旅費貸:其他應收款4、補款時借:管理費用-差旅費貸:現金其他應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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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憑費按扣除個人負擔的剩余部分計入借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房租
2、將代扣的由員工負擔的住宿費,從應付職工薪酬-工資中轉出到其他應付款-房租
3、再按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的余額發(fā)放工資(扣除住宿費后的實發(fā)工資),其他應付款-房租的余額(公司負擔及員工負擔合計)支付房租費。
舉例如下:例如商品房房租費每月需支付2000元,2月員工工資中需扣除1500元住宿費,不足部分由公司負擔,則:
一、不足部分由公司負擔,分錄:
借:管理費用 500
貸:其他應付款-房租 500
二、發(fā)工資時扣除員工住宿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1500
貸:其他應付款-房租 1500
擴展資料:
應付職工薪酬計算
一、企業(yè)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yè)為職工繳納的醫(yī)療保險費、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并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guī)定處理。
三、企業(yè)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yè)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愿裁減建議,并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guī)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yè)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應付職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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