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費用——稅金(或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guī)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yè)、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據人,3、立賬簿人,4、領受人,5使用人。
契稅和印花稅 應該計入管理費用——稅費
第一,在建工程產生不了契稅,如果是購買時的土地,契稅應當計入土地成本;
第二,購買土地而產生的"產權轉移-印花稅"應當計入土地成本;
第三,在建造過程中委托他人進行建筑安裝,購會產生的"建筑安裝-印花稅",一般不計入成本,而是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稅金;
第四,在建造過程中購買的相關材料,應當屬于"購銷合同-印花稅",如果當地稅務機關按收入的一定比例帶征"購銷合同",則不需要交納該稅,同樣,交了的話,計入管理費用-稅金;
房地產業(yè):建設期間產生的全部計入“開發(fā)成本”科目;預售、銷售期間產生的印花稅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工業(yè)和商業(yè)會計: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先在“在建工程”科目歸集,結轉固定資產時直接或分攤轉入即可。
印花稅:建設期間產生的印花稅,屬于產權轉移性質的,按照產權轉移書據計提繳納并計入“在建工程”科目,屬其他性質的,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擴展資料:
企業(yè)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fā)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yè)發(fā)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yè)在籌建期間發(fā)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yè)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企業(yè)按規(guī)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yè)行政管理部門發(fā)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以及企業(yè)發(fā)生的業(yè)務招待費、咨詢費、研究費用等其他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fā)支出”等科目。
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管理費用
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guī)定,全面試行“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印花稅由“管理費用”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guī)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yè)、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擴展資料:
一、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是稅種
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全部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二、印花稅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三、印花稅憑證征稅類型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yè)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印花稅
印花稅應該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yè)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企業(yè)應當設管“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其中,按規(guī)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企業(yè)應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
企業(yè)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fā)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yè)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于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拓展資料: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guī)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yè)、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國務院發(fā)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
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qū)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fā),繼續(xù)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征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詞條 印花稅。
根據地稅發(fā)[2005]第43號文件《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購銷業(yè)務,分別按實際采購、銷售或購銷總額7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購銷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當然,不同的省份規(guī)定是不一樣,所以企業(yè)在實際計算繳納印花稅的時候一定要先查詢當地的相關規(guī)定。
計提本月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交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新會計準則印花稅計入“稅金及附加”。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規(guī)定,全面試行“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該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2016年5月1日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2016年5月1日之后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擴展資料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yè)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企業(yè)應當設管“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其中,按規(guī)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企業(yè)應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企業(yè)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fā)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yè)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于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稅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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