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放工資會計分錄
1、發(fā)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個人)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繳納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管理費用-公積金(單位)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3、繳納個稅: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會計分錄的編制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后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yè)務合并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yè)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1、工資計提(應發(fā)工資數)
借:制造費用—工資 (生產人員)
管理費用—工資 (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工資 (銷售人員)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企業(yè)繳納的五險一金
借:制造費用 (生產人員)
管理費用 (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 (銷售人員)
貸:其他應付款—養(yǎng)老 / 醫(y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面1和2可以合并處理,這里分開是為了說明問題
3、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fā)工資數)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實發(fā)工資數)
其他應付款—養(yǎng)老 / 醫(yī)療等 (代扣代繳金額)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代扣代繳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金額)
4、實際交納
借:其他應付款—養(yǎng)老 / 醫(y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會計分錄亦稱“記帳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帳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yè)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帳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
在登記帳戶前,通過記帳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yè)務的歸類情況,有利于保證帳戶記錄的正確和便于事后檢查。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帳符號,有關帳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
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和另一個帳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與幾個帳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帳戶的貸方與幾個帳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為了保證帳戶對應關系的正確、清晰、便于了解經濟業(yè)務的內容,會計分錄必須嚴格掌握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的基本原則,不允許多借多貸。
三要素
一,記賬方向(借方或貸方)
二,賬戶名稱(會計科目)
三,金額
種類
根據會計分錄涉及賬戶的多少,可以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
簡單分錄是指只涉及兩個賬戶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
復合分錄是指涉及兩個(不包括兩個)以上賬戶的會計分錄[2]
方法
層析法
層析法是指將事物的發(fā)展過程劃分為若干個階段和層次,逐層遞進分析,從而最終得出結果的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利用層析法進行編制會計分錄教學直觀、清晰,能夠取得理想的教學效果,其步驟如下:
1、分析列出經濟業(yè)務中所涉及的會計科目。
2、分析會計科目的性質,如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等。
3、分析各會計科目的金額增減變動情況。
4、根據步驟2、3結合各類賬戶的借貸方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增加或減少),來判斷會計科目的方向。
5、根據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guī)則,編制會計分錄。
此種方法對于學生能夠準確知道會計業(yè)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較適用于單個會計分錄的編制。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會計分錄
你做的分錄有些偏差。
應該這做: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1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
2、發(fā)放工資并扣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
貸:銀行存款 920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80
3、企業(yè)承擔的公積金: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80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80
4、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80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80
貸:銀行存款 160
就是說,管理費用總額應該是1080(工資1000+公積金80)。而你那樣做,管理費用總額只有1000.
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企業(yè)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fā)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擴展資料:
企業(yè)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yè)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yè)支付職工福利費、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或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時。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或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yè)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fā)放給職工時,應確認主營業(yè)務收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相關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
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企業(yè)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fā)生的租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一、企業(yè)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yè)為職工繳納的醫(yī)療保險費、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并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guī)定處理。
三、企業(yè)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yè)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愿裁減建議,并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guī)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yè)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應付職工薪酬
發(fā)放工資分錄:
1、如果計提工資的情況
借:應付職工薪酬 3000
貸: 銀行存款(或者庫存現金) 3000
2、如果沒有計提工資的這樣做
(1)商業(yè)企業(yè)做法
借:管理費用-工資 3000
貸:銀行存款(或者庫存現金) 3000
或者
借:營業(yè)費用-工資 3000
貸:銀行存款(或者庫存現金) 3000
(2)生產企業(yè)做法
借:制造費用-工資 3000
貸:銀行存款(或者庫存現金) 3000
工資發(fā)放的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yè)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處理分錄
1、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2、本科目可按“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進行明細核算。
3、所得稅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yè)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確定的當期應交所得稅,借記本科目(當期所得稅費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
②資產負債表日,根據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余額大于“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的差額,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余額小于“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企業(yè)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當比照上述原則調整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及有關科目。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會計分錄
發(fā)放工資應直接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會計分錄位: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yè)根據有關規(guī)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賬戶:
1、賬戶性質:負債類賬戶,
2、賬戶用途:用來核算企業(yè)根據有關規(guī)定支付給職工的薪酬。企業(yè)按規(guī)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3、賬戶結構:貸方記增加,登記本期應支付職工的各種薪酬;借方記減少,登記實際發(fā)放的各種薪酬。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表示尚未支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4、明細賬戶:應設置“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進行核算。
一、不管月初發(fā)放工資,還是月底發(fā)放工資,都要通過“應付工資”科目核算。
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 下月初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二、應付工資帳務處理 (一)可以采用提取的方法 1、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工資 2、發(fā)放時 借:應付工資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 3、下月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二)也可以采用分配的方法 1、發(fā)放時 借:應付工資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 2、月末分配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工資 3、下月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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