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提工資及單位承擔的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工資等稅前工資金額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社會保險費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稅前工資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2、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稅前工資金額
貸:銀行存款實發(fā)工資金額
貸: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個稅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銀行存款
職工社保可以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管?理費用等會計科目。
一、社保包括: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保險等。
二、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fā)展社會保險事業(yè),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yè)、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guī)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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