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條例》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三條 拆遷補償?shù)姆绞娇梢詫嵭胸泿叛a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四條 貨幣補償?shù)慕痤~,根據(jù)被拆遷房屋的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條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yè)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六條 拆遷公益事業(yè)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城市規(guī)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七條 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xié)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十八條 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于拆遷安置。
第二十九條 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拆遷。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jù)保全。
第三十條 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 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周轉房。
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1.在當市行政區(qū)范圍內,為了征收、征用集體土地(以下簡稱征地)實施房屋騰退并需要對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拆遷入)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意見。
2.征地房屋騰退應當遵循依法管理、妥善安置、合理補償?shù)脑瓌t,并符合房屋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 3.征地房屋騰退,房屋所有權人應當按本意見規(guī)定對房屋所有權人給予補償安置,房屋所有權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4.當?shù)仳v退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核發(fā)房屋騰退補償安置通知書,并將房屋所有權人、騰退范圍、騰退期限等事項以房屋騰退公告形式予以公布。需延長騰退期限的,房屋所有權人應當在騰退期限屆滿15日前,向當?shù)仳v退機關提出延期騰退申請。
5.房屋所有權人可自行騰退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能力的其他組織實施騰退。 6.房屋騰退補償安置資金的使用應當接受當?shù)仳v退機關的監(jiān)督。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因合同糾紛引起的單方解除合同,單方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向對方協(xié)商解決合同糾紛,協(xié)商不成,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jù)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者生效判決書,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解除合同。
沒有人民法院的生效調解書或者生效判決書,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不能采取強制騰退行為。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強制騰退行為造成對方財產損失或者人員傷亡的,不但要承擔賠償強制騰退行為造成損失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
下面是合同法關于改造合同及解除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jù)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因合同糾紛引起的單方解除合同,單方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向對方協(xié)商解決合同糾紛,協(xié)商不成,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jù)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者生效判決書,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解除合同。
沒有人民法院的生效調解書或者生效判決書,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不能采取強制騰退行為。
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強制騰退行為造成對方財產損失或者人員傷亡的,不但要承擔賠償強制騰退行為造成損失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
下面是合同法關于改造合同及解除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jù)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條例》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三條 拆遷補償?shù)姆绞娇梢詫嵭胸泿叛a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四條 貨幣補償?shù)慕痤~,根據(jù)被拆遷房屋的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條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拆遷非公益事業(yè)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六條 拆遷公益事業(yè)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城市規(guī)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第二十七條 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xié)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十八條 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于拆遷安置。第二十九條 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拆遷。
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jù)保全。第三十條 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 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周轉房。
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1、協(xié)商
協(xié)商是指當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處分權,在法律規(guī)定許可的前提下,互諒互讓,協(xié)商解決糾紛。購房者和開發(fā)商對雙方所發(fā)生的糾紛進行協(xié)商,提出一個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并就此達成一個糾紛解決協(xié)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糾紛,對購房者和開發(fā)商來講這都是最好的解決糾紛的方式,因為這種方式既省時省力又省錢。
2、調解
這是指在非仲裁機關和訴訟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買賣糾紛的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3、仲裁
仲裁是指買賣雙方當事人依據(jù)其事先或事后達成的協(xié)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給雙方同意的仲裁機關,由該仲裁機關依據(jù)有關法律和事實作出裁決,以解決糾紛。
4、訴訟
訴訟是指買賣雙方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據(jù)有關法律和事實作出判決以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就雙方之間的糾紛作出解決。由于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當事人對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01依靠國家1、提起訴訟,要求非法占用人騰房,在勝訴后申請強制執(zhí)行來達到騰房的目的,這個方式通常耗時較長、勝訴后還會面臨執(zhí)行難,有時候還有敗訴的風險。
2、報警,這一方案對騷擾比較有效,但是對于非法占房效果不大,通常警察會讓雙方訴訟解決,只要是不發(fā)生斗毆警察一般不予處理。02自力救濟強行入住,我們見到有些購房人比較豪放,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拿到房產本就撬鎖入住房子,和非法占房人同吃同住,但這對購房人體力是一種考驗,也存在比較大的人身安全隱患。
03依靠外力這也是游走在合法與違法之間的一種方式,不是太靠譜,而且容易引發(fā)新的矛盾,包括:1、裝修驅趕法。2、病人持證驅逐法。
3、國際友人援助法。4、大師心靈暗示法。
想了解詳細情況,可以和我溝通,期待與大家共同探討更多執(zhí)行知識,讓我們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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