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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款征收的概念
稅款征收是稅務機關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將納稅義務人依法應繳納的工商各稅組織征收入庫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稅款征收是稅務機關依法征稅和納稅人依法納稅過程的統(tǒng)一。
二、稅款征收措施
1.核定、調整稅額
(1)核定稅額情形
①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可以不設置賬簿的;②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③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④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難以查賬的;⑤發(fā)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⑥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2)核定應納稅額的方法
①參照當地同類行業(yè)或者類似行業(yè)中經營規(guī)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
②按照營業(yè)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③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④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當其中一種方法不足以正確核定應納稅額時,可以同時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
2.責令繳納和加收滯納金
(1)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責令限期繳納,并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
3.責令提供納稅擔保
(1)適用納稅擔保的情形
①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在規(guī)定的納稅期之前經責令其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fā)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收入的跡象,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的;
②欠繳稅款、滯納金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
③納稅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fā)生爭議而未繳清稅款,需要申請行政復議的,需要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
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發(fā)生爭議,在申請行政復議之前,也需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2)納稅擔保的范圍
納稅擔保范圍包括稅款、滯納金和實現稅款、滯納金的費用。
4.稅收保全措施
(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
不適用稅收保全的財產:
(1)個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機動車輛、金銀飾品、古玩字畫、豪華住宅或者一處以外的住房),不在稅收保全措施執(zhí)行范圍之內。
(2)稅務機關對單價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5.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1)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提示:稅務機關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時,對上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zhí)行。
6.阻止出境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規(guī)定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納稅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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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fā)布者:鳳舞九天
法律關系
法律事實:法律事件(自然現象、社會現象)、法律行為
法的形式
判決書:非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為法的形式
法的分類
創(chuàng)制方式和發(fā)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內容:實體法、程序法
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對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別法
主體、調整對象和形式:國際法、國內法
法的運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書面形式訂立)行政復議:書面訂立、口頭形式
仲裁原則:自愿原則、獨立仲裁原則、一裁終局原則(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原則)
仲裁委員會: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員7-11人,法律、經濟貿易專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協議:書面形式訂立(口頭協議無效)
仲裁庭:1名仲裁員或3名仲裁員組成,3名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仲裁開庭進行,一般不公開進行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范圍:民法、婚姻法、收養(yǎng)法、繼承法(合同糾紛、房產糾紛、侵害名譽權糾紛);經濟法、勞動法(破產、勞動合同糾紛);選民資格、宣告失蹤死亡;債務;宣告票據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
審判制度:合議制度、回避制度(證人不需回避)、公開審判制度、兩審終審制度訴訟時效:普通(知道或應知道):行政復議的舉證責任,由被申請人承擔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因生產經營需要,協商后可延長時間的,每日不得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您好,主要由以下的知識點: 1.進出口貨物,應當按照收發(fā)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2.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準先行申報的,應當按照裝載此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3.進出口貨物的補稅和退稅,適用該進出口貨物原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實施的稅率,但下列情況除外: (1)按照特定減免稅辦法批準予以減免稅的進口貨物,后因情況改變經海關批準轉讓或出售需予補稅的,應按其原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2)加工貿易進口料、件等屬于保稅性質的進口貨物,如經批準轉為內銷,應按向海關申報轉為內銷當日實施的稅率征稅;如未經批準擅自轉為內銷的,則按海關查獲日期所施行的稅率征稅。 (3)對經批準緩稅進口的貨物以后交稅時,不論是分期或一次交清稅款,都應按貨物原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計征稅款。
(4)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賃進口貨物,分期付稅時,都應按該項貨物原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5)溢卸、誤卸貨物事后確定需予征稅時,應按其原運輸工具申報進口日期所實施的稅率征稅。
如原進口日期無法查明的,可按確定補稅當天實施的稅率征稅。 (6)對由于《海關進出口稅則》歸類的改變、完稅價格的審定或其他工作差錯而需補征稅款的,應按原征稅日期實施的稅率征稅。
(7)查獲的走私進口貨物需予補稅時,應按查獲日期實施的稅率征稅。 (8)暫時進口貨物轉為正式進口需予補稅時,應按其轉為正式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采納為最佳答案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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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基礎重點在于:
1、經濟法概論
(1)法和經濟法的概念
(2)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3)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
2、會計法律制度
(1)會計法律制度概述
(2)會計核算
(3)會計監(jiān)督
(4)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5)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擴展資料:
經濟法特點:
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新興的法律部門,與傳統(tǒng)的相鄰法律部門相比,其主要特點有:
一、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經濟法的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系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經濟環(huán)境和經濟秩序。
二、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與社會個體的關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三、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fā)達的法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fā)展而產生和發(fā)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fā)展的產物。
四、經濟法是以經濟為目的的法
經濟法始終調整經濟關系,調整的目的就是使社會的整體經濟能持續(xù)、穩(wěn)定的發(fā)展,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而且在這個調整過程中甚至會有意使局部利益或個體利益有所損失。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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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主要由以下的知識點:
1.進出口貨物,應當按照收發(fā)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2.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準先行申報的,應當按照裝載此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3.進出口貨物的補稅和退稅,適用該進出口貨物原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實施的稅率,但下列情況除外:
(1)按照特定減免稅辦法批準予以減免稅的進口貨物,后因情況改變經海關批準轉讓或出售需予補稅的,應按其原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2)加工貿易進口料、件等屬于保稅性質的進口貨物,如經批準轉為內銷,應按向海關申報轉為內銷當日實施的稅率征稅;如未經批準擅自轉為內銷的,則按海關查獲日期所施行的稅率征稅。
(3)對經批準緩稅進口的貨物以后交稅時,不論是分期或一次交清稅款,都應按貨物原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計征稅款。
(4)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賃進口貨物,分期付稅時,都應按該項貨物原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5)溢卸、誤卸貨物事后確定需予征稅時,應按其原運輸工具申報進口日期所實施的稅率征稅。如原進口日期無法查明的,可按確定補稅當天實施的稅率征稅。
(6)對由于《海關進出口稅則》歸類的改變、完稅價格的審定或其他工作差錯而需補征稅款的,應按原征稅日期實施的稅率征稅。
(7)查獲的走私進口貨物需予補稅時,應按查獲日期實施的稅率征稅。
(8)暫時進口貨物轉為正式進口需予補稅時,應按其轉為正式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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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賬面成本還是采購成本,區(qū)別在于,金額是否含稅,含稅和不含稅,計算稅額的方式是不一樣的。需要看題目的前置條件,看是否含稅
例如,117萬是含稅金額的話,稅率是17%,不含稅成本是100W,稅額是17W,含稅金額等于兩者相加,117W
如果117萬是不含稅的金額,稅率是17%,不含稅成本就是117W,稅額是117*0.17=19.89,含稅金額是117+19.89=136.89萬元
2、題目中給出的條件混淆不清楚,
179-5 如果是不含稅的,(179-5)÷(1-13%) 這個公式可以求出含稅金額,但是(179-5)÷(1-13%)*13% 這樣確是錯誤的。求稅額應該直接用(179-5)*13%就可以的。
經濟法基礎重點在于:1、經濟法概論(1)法和經濟法的概念(2)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3)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2、會計法律制度(1)會計法律制度概述(2)會計核算(3)會計監(jiān)督(4)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5)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擴展資料:經濟法特點: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新興的法律部門,與傳統(tǒng)的相鄰法律部門相比,其主要特點有:一、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經濟法的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系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經濟環(huán)境和經濟秩序。二、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與社會個體的關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
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三、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fā)達的法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fā)展而產生和發(fā)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fā)展的產物。
四、經濟法是以經濟為目的的法經濟法始終調整經濟關系,調整的目的就是使社會的整體經濟能持續(xù)、穩(wěn)定的發(fā)展,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而且在這個調整過程中甚至會有意使局部利益或個體利益有所損失。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經濟法。
一、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此處稅率為17%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禁止抵扣人進項稅額=當月全部的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yè)額的合計÷當月全部銷售,營業(yè)額合計)
2、進口貨物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3、小規(guī)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二.消費稅
1、一般情況:
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2、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三、營業(yè)稅
應納稅額=營業(yè)額*稅率
四、關稅
1、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適用稅率
2、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
3、復合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五、企業(yè)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月預繳額=月應納稅所得額*25%
月應納稅所得額=上年應納稅所得額*1/12
六、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商企業(yè)所得稅
1、應納稅所得額
制造業(yè):
應納稅所得額=產品銷售利潤+其他業(yè)務利潤+營業(yè)外收入—營業(yè)外支出
商業(yè):
應納稅所得額=銷售利潤+其他業(yè)務利潤+營業(yè)外收入—營業(yè)外支出
服務業(yè):
應納稅所得額=業(yè)務收入*凈額+營業(yè)外收入—營業(yè)外支出
2、再投資退稅:
再投資退稅=再投資額*(1—綜合稅率)*稅率*退稅率
七、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使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稿酬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使用稅率*(1—30%)
3、其他各項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使用稅率
八、其他稅收
1、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使用稅率
2、房地產稅
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3、資源稅
年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4、土地增值稅
增值稅=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扣除項目
應納稅額=∑(每級距的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
5、契稅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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