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 一、總說明 (一)為了統(tǒng)一規(guī)范投資公司的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yè)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并結合投資公司的經營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專門從事長期股權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等活動的企業(yè),即指沒有取得金融業(yè)務許可證的非金融企業(yè),在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制度》的同時,執(zhí)行本辦法。 二、補充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1.本辦法在《企業(yè)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增設了“短期委托貸款”、“待處置資產”、“長期委托貸款”、“政府委托投資”、“待轉投資費用”、“股權轉讓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
將“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科目改為“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 2.投資公司的業(yè)務收益主要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股權轉讓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業(yè)務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業(yè)務支出、營業(yè)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3.投資公司的營業(yè)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業(yè)務宣傳費、審計費、咨詢費、租賃及物業(yè)管理費等;管理費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和福利費、業(yè)務招待費、社會保障費用、計提的有關減值準備、交通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投資公司財務費用只反映結算、融資等發(fā)生的匯兌損益和各項手續(xù)費支出以及投資公司銀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資公司委托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所發(fā)生的利息支出。
(二)補充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 1103 短期委托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公司按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應計貸款本金; (二)非應計貸款本金; (三)減值準備。
三、投資公司委托金融機構進行短期貸款,將貸款劃入金融機構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本科目(應計貸款本金),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規(guī)定的利率計提委托貸款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貸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計貸款本金)。 四、當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時,按其本金,借記本科目(非應計貸款本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應計貸款本金)科目;當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時,應將已入賬的利息收入和應收利息予以沖銷,借記“利息收入”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并設置非應計貸款應收利息備查登記簿,登記已轉入非應計貸款應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貸款從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后,在收到該筆貸款的還款時,首先應沖減本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非應計貸款本金);貸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還款則確認為當期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當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后,如果客戶能夠及時償還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證據表明以后能夠按期及時足額償還該筆貸款的本息,則應將該筆貸款從非應計貸款轉回應計貸款。
轉回時,借記本科目(應計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非應計貸款本金)。在收到原從非應計貸款轉為應計貸款的還款時,應先確認原沖回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非應計貸款轉回應計貸款后,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按期計提應收利息。 五、期末,投資公司應按規(guī)定對短期委托貸款本金進行減值測試,如果表明預計可收回金額低于其本金的,計提減值準備。
計提減值準備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值準備)。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投資公司委托金融機構貸出的短期貸款本金的賬面價值。
1212 待處置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公司已接受的債務人作為抵債并計劃進行處置的資產價值。 投資公司應按照《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確定取得的各項待處置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本科目應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待處置流動資產; (二)待處置固定資產; (三)待處置股權投資; (四)待處置無形資產; (五)減值準備。 三、投資公司從債務單位取得各項抵債資產時,按照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應收債權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短期委托貸款—減值準備”、“長期委托貸款—減值準備”等科目,按應收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短期委托貸款-非應計貸款本金”、“長期委托貸款-非應計貸款本金”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四、投資公司對待處置資產不進行攤銷或計提折舊;對于取得的待處置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fā)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于應當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待處置股權投資)。 公司取得待處置資產后如轉為自用,則應在相關手續(xù)辦妥時,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期末,投資公司應對待處置資產按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價,按待處置資產的賬面價。
1、根據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在《企業(yè)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增設了“短期委托貸款”、“待處置資產”、“長期委托貸款”、“政府委托投資”、“待轉投資費用”、“股權轉讓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將“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科目改為“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
2.投資公司的業(yè)務收益主要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股權轉讓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業(yè)務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業(yè)務支出、營業(yè)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3.投資公司的營業(yè)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業(yè)務宣傳費、審計費、咨詢費、租賃及物業(yè)管理費等;管理費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和福利費、業(yè)務招待費、社會保障費用、計提的有關減值準備、交通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投資公司財務費用只反映結算、融資等發(fā)生的匯兌損益和各項手續(xù)費支出以及投資公司銀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資公司委托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所發(fā)生的利息支出。
A公司賬務處理:
1、A公司投資B公司,實際支付投資款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700萬
貸:銀行存款等 700萬
B公司賬務處理:
1、B公司收到投資款,驗資后:
借:銀行存款 700萬
貸:實收資本 700萬
2、B公司建廠房:
借:在建工程 900萬
貸:銀行存款等 900萬
3、竣工驗收后:
借:固定資產 900萬
貸:在建工程 900萬
4、評估不做賬務處理。
收到國家投資20萬存入銀行。
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200000
貸:實收資本 200000
原因是:
國家投資所收到的款項存入銀行,所以導致企業(yè)銀行存款增加,另外由于是接受投資,所以導致企業(yè)的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增加。
國家投資是指國家或政府通過財政撥款及其他方式所實施的直接投資行為。其中重點是政府對固定資產的直接投資,它是國家直接參與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國家投資主要分為以下3類:
1.公益性項目的投資
由各級政府承擔。這部分項目的投資,按“誰受益,誰投資”的原則,由各級政府根據各自財政資金狀況各自承擔投資責任。
2.基礎性項目的投資
由各級政府通過成立的專業(yè)投資公司或企業(yè)法人作為投資性主體進行投資,并鼓勵和吸引其他各類投資主體參與。投資主體要對籌劃、籌資、建設直至生產經營、歸還投資貸款本息以及資產保值增值全過程負責。
3.競爭性項目的投資
有企業(yè)公司投資主體自主決策、自擔風險、所需資金自行籌集,自負盈虧。政府不再承擔。
所以,國家投資對企業(yè)來說是所有者權益增加。會計科目中并沒有國家投資這個一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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