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關于法學畢業(yè)論文
在當代中國,隨著社會的向前發(fā)展,經(jīng)濟實力逐漸增強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搶劫罪問題仍然還很突出。其造成的社會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強對搶劫罪的犯罪構成和對搶劫罪的定罪問題進行討論是法學界關注的重要課題。本文運用法理學、法律社會學等多學科理論,綜合分析了當代中國搶劫罪的各種狀態(tài)、特點,及罪與非罪
的對策。第一章從搶劫罪的概念入手,闡述了構成搶劫罪幾個要件。第二章討論了社會危害性是判斷罪與非罪的根本標準。第三章從暴力下限入手,分析了實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問題,第四、五、六、七章從不作為的脅迫與暗示的脅迫劫財、不動產(chǎn)及財產(chǎn)性利益、對象以侵犯甲的人身權為手段,當場獲取乙的財物等幾個方面是否構成搶劫罪入手,研究了常見的幾種難把握的搶劫罪。結論提出了在實踐中對搶劫罪定罪量刑應注意的問題。
關鍵詞:搶劫罪 社會危害性 罪與非罪 對策
目錄
中文摘要……………………………………………………………………………(1)
目錄…………………………………………………………………………………(2)
前言…………………………………………………………………………………(3)
一、搶劫罪的概念…………………………………………………………………(3)
二、社會危害性是判斷罪與非罪的根本標準……………………………………(3)
三、實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問題…………………………………………………(4)
四、不作為的脅迫與暗示的脅迫劫財是否構成搶劫罪…………………………(5)
五、不動產(chǎn)及財產(chǎn)性利益能否成為搶劫罪對象…………………………………(7)
六、以侵犯甲的人身權為手段,當場獲取乙的財物是否構成搶劫罪…………(9)
結論…………………………………………………………………………………(9)
參考文獻……………………………………………………………………………(10)
致謝…………………………………………………………………………………(10)
前言
搶劫罪是一種嚴重侵犯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的犯罪,歷來為我國刑法重點打擊?,F(xiàn)實生活中,我們經(jīng)常見到這類案件的發(fā)生,且案情非常復雜?!缎谭ā返?63條對此作了一個較具體的規(guī)定。但由于立法對文字簡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條不可能明確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實際情形。對于搶劫罪的許多方面,歷來多有討論,首先,在罪與非罪方面,因為涉及是否需要立案、采取偵察措施、提請逮捕、起訴等問題,因而是個首要問題。本文試選擇幾個對定罪有著重要影響且有爭議的問題加以討論,以期對實際工作有所裨益。
一、搶劫罪的概念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在實施搶劫行為時,不僅造成公私財產(chǎn)的損失,而且可能造成人身傷亡,這既是搶劫罪區(qū)別于其他財產(chǎn)犯罪的重要標志,又使搶劫罪成為侵犯財產(chǎn)罪中的最嚴重犯罪。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對財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劫取財物的行為。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強制,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的行為。如毆打、捆綁、傷害、禁閉等。暴力行為只要足以抑制對方的反抗即可,不要求事實上抑制了對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質。脅迫,是指以當場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脅,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使其不敢反抗的行為。脅迫既可以是用語言脅迫,也可以通過動作、手勢進行。其特點是如不交付財物或者進行反抗,便立即實現(xiàn)脅迫的內容。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脅迫之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喪失反抗能力的強制方法。如用藥物麻醉、用酒灌醉、使人中毒等。
本罪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1]。搶劫的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已的搶劫行為會發(fā)生侵犯他人人身與財產(chǎn)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fā)生。其中,行為人對他人造成財產(chǎn)上的損害只能是希望心理,但對他人造成人身上的侵害則可能是放任。由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不是搶劫成立所必需的要件,所以從整體上來說,搶劫罪的故意是一種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關于法學的畢業(yè)論文
一段忙碌又充實的大學生活要即將結束,大學畢業(yè)前都要通過最后的畢業(yè)論文,畢業(yè)論文是一種比較重要的檢驗大學學習成果的形式,寫畢業(yè)論文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法學的畢業(yè)論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摘要: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jīng)驗,社會需要實踐能力強的法律人才。但是,中國的法學教育過于強調知識的灌輸和積累,這就導致了我們培養(yǎng)出的法學人才存在思考能力差、自主學習能力差、實踐能力差等問題。怎樣能培養(yǎng)出社會所需要的實踐型法律人才是近幾年我們法學專業(yè)一直探索的問題。本論文擬從教學模式的研究出發(fā),探討怎樣才能很好地運用各種教學方法,形成較有效的一套教學模式,提高學生的各種能力的問題。
關鍵詞:法學;實踐能力;教學模式
法學是一門應用型學科,國家和社會需要我們法學教育培養(yǎng)出實踐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的法律職業(yè)人才。但是,從我國現(xiàn)狀來看,法學本科畢業(yè)生普遍存在著無法很好地做到理論聯(lián)系實踐,實踐能力差等情況。這種現(xiàn)象已經(jīng)引起了社會和國家的高度重視,為了解決法學教育的困境,教育部于2012年正式啟動實施了“卓越法律人才”計劃。之后,全國的法學高等教育迎來了以法律診所為典型形式的法學實踐性教學模式。但是,并未產(chǎn)生立竿見影的效果。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并不是只要設立法律診所就能馬上解決實踐能力差的問題。高校法學教育必須重視現(xiàn)狀,只有不斷深化高等學校的法學教育教學改革,實現(xiàn)法學教學模式的創(chuàng)新和完善,才能滿足社會發(fā)展的需求。
一、法學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大部分高等學校已經(jīng)在法學本科培養(yǎng)方案中增設了法律診所、模擬法庭和校外實習等環(huán)節(jié)。但是,在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問題上的效果不太明顯。究其原因,除了很多學校普遍存在這些課程的設置形同虛設的原因外,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忽視了平時的積累和培養(yǎng)。人的任何一種能力并不是幾門課程、幾堂課就能培養(yǎng)出來的,必須需要循循漸進,這就需要我們高校的法學教師在自己負責的每一門課程中采用有效的教學模式及方法,逐步提高學生的理論聯(lián)系實際能力和判斷分析能力。我們在法學本科教學中最普遍采用的是以教師為中心的“演進式”教學模式。一般按教學書的編章結構展開講解,重視知識傳授的系統(tǒng)性和深入度,知識從老師處傳出,學生則被動的接受。這種教與學的過程很難調動學生的自主性、參與性,老師在講臺上講得濤濤不絕,而學生在臺下則覺得枯燥乏味。法學是實踐性很強的應用學科,要求掌握法學的基本知識的同時,應掌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技能??梢哉f缺失技能的“知識”是有限的,膚淺的。我們的法學教育培養(yǎng)出的大部分的本科生都只具備知識,而不具備技能,導致學生理解和掌握知識不深刻,運用知識不靈活,法律思維死板僵化。
二、解決思路
(一)明確教學目標
各種教學模式都有自己的特點,談不上哪一種教學模式是最好的,也不存在可適用于任何教學過程的教學模式。每種教學模式的有效運用需要一定的條件,要圍繞一定的教學目標而設計。所以,我們力求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而選擇有效的教學模式時,應充分考慮每個知識點的特點和每個課程、每堂課的教學目標。應根據(jù)教學目標及知識點的不同,選擇行之有效的一個或多個教學方法。
(二)結合教學內容與目的,選擇最佳教學模式
應充分認識講授法、小組討論法、案例教學法等各個教學法的特點,摸索出符合教學內容和知識特點的多種教學法交叉共存的教學模式。在每個課程的學時分配上可以增設實踐(實驗)課時,即一個課程的學時由一定量的理論學時和一定量的實踐(實驗)學時構成。在理論課堂中主要采用講授法、討論法、案例教學法等為一體的教學模式,在實踐課堂中采用主要運用討論法、案例教學法、探究式教學法、業(yè)務參與、審判觀摩等形式為一體的綜合教學模式。
1、概念、原理等的講解應主要適用講授法
講授法是我國古代法學教育的主要形式。其成本少、知識傳遞速度快等特點加快了這種教學模式的迅速發(fā)展。我國屬于大陸法系國家,在具體案件中適用法律之前面臨的最關鍵的問題是對法律條文的準確、具體的理解,所以,在法學教育中概念和原理的闡述很重要。這時候,適用講授的方法進行講解是最好的選擇??浯笾v授法的缺點,一味地排斥講授法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應在講授中參差案例講解、適當討論,創(chuàng)設情境、探究式引導等多種方式,調動學生的積極性。
2、靈活運用課堂討論法
課堂討論是給學生創(chuàng)造積極思考、主動學習機會的很好的一種模式,其適用很廣泛。在傳統(tǒng)的講授法中也可參雜課堂討論環(huán)節(jié),在案例教學中也可適用課堂討論法。形式上可以選擇小組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選擇全班一起討論的形式。為了有效掌控每個學生的參與活動,調動更多學生的積極性,先采取4人左右的小組討論的形式,待他們4個人的觀點整合完畢后,在進行全班討論。在討論的整個過程中,教師是主持人,是討論會的組織者、管理者。在這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教師不應直截了當?shù)卣f出自己的觀點,抹殺學生的積極性。
3、案例教學法是提高學生綜合能力的最佳方法
案例教學法就是有組織的案例討論式教學,其目的是通過案例討論達到傳授知識的目的。①案例教學可以激發(fā)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而且還可以活躍課堂氣氛,拉近教師與學生的距離。案例教學中最為關鍵的環(huán)節(jié)應該是精選案例。教師應根據(jù)教學內容,選擇案例。為了引導學生的思維方向,在討論前教師應初步介紹該案例所涉及的知識點,提示案例中應重點思考的問題。為了拓展學生的思維能力,還可以提供小組討論的機會。在小組討論中學生會不斷地完善觀點。學生將自己小組的各種觀點整合后進行發(fā)表,其他有不同觀點的小組可以反駁。如果不同觀點通過互相之間的探討后,達成一致觀點,就對該觀點進行評價。如果在激烈爭論后,還不能達成一致觀點,就對每個觀點都進行評價。在案例教學中應注重學生的邏輯推理、思辨的過程。鼓勵學生敢于發(fā)表自己不同的想法,鼓勵和培養(yǎng)學生獨立思考、積極思考的能力。
4、一次成功的審判觀摩勝于參加幾次模擬法庭
審判觀摩可以使學生在直觀認知的層面上介入現(xiàn)實審判的具體程序與環(huán)節(jié),加深學生對法律審判程序的理解和記憶,使學生對我國司法審判實踐活動的現(xiàn)實情境、體制建構、運作方式、制約因素等有更加真切和深切的把握和體會。②我們法學院已與多家檢察院、法院、公安局、律師事務所、銀行、街道社區(qū)等部門簽訂了實踐教學基地協(xié)議。這給我們的學生到各個法院旁聽案件審理提供了更好的條件。在組織審判觀摩時應注意不要流于形式。應在觀摩之前給學生講明這次觀摩的目的,觀摩結束后,組織一次交流,讓學生發(fā)表感想。
5、通過業(yè)務參與,提高實戰(zhàn)能力
我們法學院有公益的兼職律師聯(lián)合會,也有法律診所。一年處理的免費咨詢和進行援助的案件也不少。目前,我們是只允許已通過司法考試的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參與業(yè)務。但是,今后可以讓沒有通過司法考試或還未參加司法考試的學生也適當參與業(yè)務,讓他們體驗真實的辦案經(jīng)驗。在這過程中,指導教師應始終關注和跟蹤案件,掌握風險,避免給當事人造成損失。
三、結語
我國的法學院校普遍面臨著就業(yè)難的困境,法學教育的改革呼聲也越來越大,法學本科教學正處在變革之中。為了滿足國家教育整體發(fā)展的要求和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應在全面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的同時也得提高的理論知識水平。法學作為社會應用學科,直接反映著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只有類似的案件,并沒有完全一樣的案件。所以,只有具備較高的判斷、比較、分析和邏輯思維,才能逐步提高實踐能力。發(fā)揮和培養(yǎng)這些能力的前提還是要學生具備系統(tǒng)的法學理論體系和扎實的理論知識功底。所以,在探索培養(yǎng)實踐能力的教學模式中我們絕不能一味地排除講授法。我們應在充分了解各種教學方法的利與弊和在適用中的注意點后,應結合知識點的特點和教學目的,選擇性的采用一個或多個。如在講解概念、原理時,可以結合簡單的案例進行講授,并同時采用小組討論法調動學生的積極性;還有,在進行案例教學時相關概念、知識點的講解還得采用講授法,并可以同時采用小組討論、全班集體討論或分組辯論的方式開展課堂教學。在課堂上采用多種教學方法并用的教學模式的基礎上,審判觀摩,通過法律診所參與實際業(yè)務等實踐教學模式的并用也是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好方法。
[參考文獻]
[1]尹建國.實踐性教學方法及其在傳統(tǒng)法學課堂中的運用[J].法學雜志,2013(1).
[2]陳彤.法學專業(yè)教學方法之實踐教學模式初探[J].亞太教育,2016.5.
[3]孟濤.美國法學教育模式的反思[J].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7(4).
[4]陳景善.日本的法學教育改革與人才培養(yǎng)模式[J].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7(4).
[5]陽繼寧.案例分析教學法在民法課程教學中的運用[J].湖北經(jīng)濟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7(4).
[6]張冬.透視我國法學教育與司法職業(yè)的脫鉤問題[J].黑龍江社會科學,2010(6).
[7]張咸杰.法學教學方法的利弊分析[J].中國電力教育,2009.8.
[8]劉乃睿,胡軍.法學本科改進型課堂講授法探討[J].重慶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2009.5.
[9]董琳.兩大法系法學教育價值觀之比較研究[J].教育求索(總第467期),2012(7).
學習鳥網(wǎng)站是免費的綜合學習網(wǎng)站,提供各行各業(yè)學習資料、學習資訊供大家學習參考,如學習資料/生活百科/各行業(yè)論文/中小學作文/實用范文實用文檔等等!
聲明:本網(wǎng)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chǎn)權,根據(jù)《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0.27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