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按照崗位要求為五類。綜合類、專技類、教育類、衛(wèi)生類、文化類。
1、綜合類:包括法律、政治、歷史、經濟、管理、時事、公文及閱讀理解等基礎知識;
2、專技類:包括法律、政治、歷史、經濟、管理、時事、科技及閱讀理解等基礎知識、數學、計算機、邏輯等理工科常識;
3、教育類:包括法律、政治、歷史、經濟、管理、時事及閱讀理解等基礎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師法相關知識;
4、衛(wèi)生類:包括法律、政治、歷史、經濟、管理、時事、科技及閱讀理解等基礎知識和衛(wèi)生法規(guī);
5、文化類:包括法律、政治、歷史、經濟、管理、時事、人文及閱讀理解等基礎知識。
題型為單向選擇題、多向選擇題、是非判斷題等客觀性試題。試題中法律、應用文寫作、科技基礎、公民道德建設、時事政治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結合事業(yè)單位的工作特點,主要考察應試者所掌握的法律基礎知識、應用文寫作基礎知識、科技基礎知識、公民道德建設和時事政治方面的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題型為單向選擇題、多向選擇題、是非判斷題等客觀性試題。試題中法律、應用文寫作、科技基礎、公民道德建設、時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約為30%、25%、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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