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民法學》基礎知識點 一、民法總論 民法總論是民法理論最重要的部分,是對以下分論內容的高度概括和抽象。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其調整對象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人身關系。
我國民法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民法。民法的根本任務和基本原則集中體現了這一本質。
民法從其實施之日至廢止之日在我國領域內對自然人和法人等民事主體都有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學的研究對象,是整個民法學理論的核心部分。
其他各章節(jié)都是圍繞著民事法律關系,從不同的角度來進行分析和研究的。學習中,要抓住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征,掌握其構成要素以及其民生、變更、消滅的原因,分清各種不同的民事權利。
民事主體是民事法律關系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公民和法人是民事法律關系中的重要主體。
針對公民,必須掌握公民的概念、公民的權利能力起止,以及在不同階段公民具有的不同的民事行為能力。宣告失蹤、宣告死亡和監(jiān)護是針對公民作為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系的特殊情況作出的法律規(guī)定。
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個人合伙則是公民作為民事法關系主體的特殊形式。 法人是與公民對稱的另一類民事主體。
針對法人,必須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必備條件及分類,了解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特殊性。 物在民法中有很大的意義,很多民事法律關系都要涉及到財產,涉及到物。
因此要掌握物的概念、特征、分類以及各種分類的法律意義,從而把握各種不同種類物的流通范圍和國家對它的控制程度。貨幣、有價證券、票據、股票、債券是特征類型的物。
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消滅的客觀現象或事實,稱為法律事實。法律行為是最廣泛、最重要的法律事實。
絕大多數民事法律關系的發(fā)生、變更、消滅都是通過法律行為這種形式來體現的。要從法律行為與其他法律事實的區(qū)別中把握其法律特征,掌握其成立要件、分類以及附條件法律行為和附期限法律行為。
弄清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熟練認定各種無效民事行為,了解對無效民事行為的處理方法。 民事主體可以親自為法律行為,也可以讓他人代理進行法律行為。
特別是在社會生活日益復雜的現代社會,代理制度成為一種不可缺少的獨立的民事制度。學習代理制度時要抓住代理關系的法律特征,掌握代理的種類、適用范圍。
濫用代理權和無權代理的表現及產生的法律后果及代理關系消滅的原因。 時效是一種法律事實。
時效期限的屆滿會成為取得權利或者喪失權利的原因。時效制度適用范圍廣泛,是一種重要的法律制度。
二、物權與所有權 物權與所有權是財產關系在法律中的主要體現,是民法學重要的組成部分。 首先掌握物權的一般原理。
物權是權利主體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權利。物權具有以下特征:1、物權是對世權;2、物體的客體是物;3、物權的內容是對物的直接管領和支配;4、物權具有獨占性和排他性;5、物權具有追及權和優(yōu)先權;6、物權的保護方法的廣泛性。
按照不同標準,可把物權分為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主物權和從物權;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準物權。 財產所有權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
在學習中,應主要掌握財產所有權概念、特征、明確所有權中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的特點。合法取得財產所有權的方式主要有原始取得和繼承取得。
財產所有權消滅的原因主要有:1、所有權的轉讓;2、所有權客體的消滅;3、所有權主體的消滅;4、所有權的拋棄;5、所有權被強制消滅。我國財產所有權主要有國家財產所有權、集體財產所有權、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
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是物權中的另一重要分類。兩者都是他物權。
所有權雖具有排他性,介作為所有權關系的權利主體不一定只是單一的,也可以是多數的。所有權權利主體多數的情況即是共有。
財產共有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要弄清各種共有關系中,共有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掌握共有財產分割時應遵循的原則。
所有權人在行使所有權權能時,其權利不是絕對的,而要受到法律的限制。相鄰關系實質是法定的對所有權人或占有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能時的一各限制。
學習相鄰關系時,要掌握相鄰關系的特征、種類及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
人大民法學精品課程講義(一) 龍翼飛、姚輝 上傳時間:2006-7-12 瀏覽次數:28567 字體大小:大 中 小 第一章 緒論 學習目的和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掌握民法的意義,明確《民法學》的基本內容和學習方法,理解民法的調整對象,了解新中國的民事立法,把握民法的基本原則。
要求聯(lián)系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踐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深刻理解和掌握民法調整對象和基本原則。 第一節(jié) 民法學 (一)民法的定義 對于民法的定義應著重領會:民法是調整地位平等的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過程中發(fā)生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
(二)民法學的基本內容 把握民法學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現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科學,其基本內容包括民法總論、物權、債權、知識產權、人身權、繼承權和民事責任制度。由于知識產權和繼承權分別在《知識產權法》和《繼承法》中講授,故在本門課程中不做專門講解。
(三)民法學的學習方法 明確學習民法學應當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科學方法,并運用經濟學、社會學、法哲學、倫理學、比較法學的研究方法分析民事法律制度和民事法律現象。 第二節(jié)民法的調整對象 (一)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 著重領會民法所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是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以財產歸屬和財產流轉為主要內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二)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 理解民法所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是民事主體之間發(fā)生的以人格關系和身份關系為內容的權利義務關系。 新中國的民事立法 了解新中國民事立法是與新中國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社會文明同時進行的;新中國的民事立法正在走向系統(tǒng)化、科學化、法典化。
民法的基本原則 著重領會和把握民事主體地位平等原則、民事行為自由原則、財產流轉等價有償原則、民事活動誠實信用原則、民事權利和義務公平原則以及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第二章 民事法律關系 學習目的和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認識民事法律關系的本質,明確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素,掌握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終止的原因。
要求結合民法的調整對象和民事法律關系的特點,深刻理解民事法律關系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jié) 民事法律關系的本質 著重領會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法所調整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系。
明確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特征。掌握民事法律關系的分類。
第二節(jié) 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理解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范圍和不同種類。明確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的多樣性和性質的統(tǒng)一性。
把握民事法律關系內容的構成。 第三節(jié) 民事法律關系的發(fā)生、變更和終止 認識民事法律事實對民事法律關系的重要意義。
了解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終止的原因,既包括事件和行為,還有賴于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存在。 第三章 公民(自然人) 學習目的和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認識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掌握法律關于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理解監(jiān)護制度的基本內容,把握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制度的基本規(guī)則,明確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個人合伙的法律特征。
要求著重掌握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基本理論,深刻理解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個人合伙的民事責任承擔。 第一節(jié) 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 理解公民是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按照該國法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自然人。
區(qū)別公民與自然人。明確公民在民法上的地位。
第二節(jié)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 認識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掌握法律關于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開始和終止的基本法律規(guī)定。
第三節(jié) 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 了解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明確公民民事行為能力的不同類型及其內容。
掌握關于公民民事行為能力變動的法律宣告規(guī)則。 第四節(jié) 監(jiān)護 理解監(jiān)護的概念和特殊的社會功能。
明確設定監(jiān)護人的法律規(guī)定和監(jiān)護人的法定職責。掌握監(jiān)護關系終止的法律要求。
第五節(jié) 宣告失蹤 掌握法律關于宣告失蹤的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的基本規(guī)定。明確宣告失蹤所引起的直接法律后果。
第六節(jié) 宣告死亡 把握法律關于宣告死亡的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的基本規(guī)定。了解宣告死亡所引起的各種法律后果。
掌握撤銷宣告死亡的各項法律要求。 第七節(jié) 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明確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掌握法律關于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的民事責任承擔的基本規(guī)則。 第八節(jié) 個人合伙 理解個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明確關于個人合伙的成立、個人合伙的加入和退出的法律規(guī)定。掌握法律對個人合伙的內部財產關系、個人合伙的經營以及個人合伙的對外財產關系的基本規(guī)定。
案例: 個人合伙民事責任糾紛案 1997年4月,高亞光出資2萬元購買二手汽車一輛,與鄰居楊仲成商定,由高亞光負責聯(lián)系業(yè)務,楊仲成負責開車,兩人合伙從事貨運,所得收入則按5:1的比例在高和楊之間分配。 1997年8月4日,楊仲成出車途中由于沒有將貨物蓋好,導致大雨將貨物淋濕,造成損失1.2萬元,貨主李文鳴向兩人索賠。
在與高亞光發(fā)生爭吵之后,楊仲。
它是法律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民法的概念、調整對象和基本原則,以及民事主體、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繼承權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
民法中的基本原則(意思自治原則;權利不得濫用等原則)
民法學科和論述題有關:一是意思自治原則。2006年考題:某國民法典規(guī)定,法律有規(guī)定的依據法律,法律沒有規(guī)定的依照習慣,沒有習慣依照法理,請你比較該條規(guī)定和罪刑法定主義的區(qū)別。
二是權利不得濫用原則。是指公民的權利是有限的,是有邊界的,但對公民權利的限制也要有法律的依據;對公民權利的限制要符合比例原則;對公民權利的限制要補償或賠償;對公民權利的限制要追求利益的平衡。
注意以下幾點為論述題的重點:
(1)民法權中的人格的保護,如隱私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
(2)法治理論;
(3)糾紛解決的多元機制,意味著法律并不是解決糾紛的唯一方式,我們應積極吸取包括調解和解等方式在內的各種解決方式;
(4)最高法院推行案例指導制度;
(5)判例法;
(6)行政法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及信賴保護原則。
自學考試《民法學》基礎知識點
一、民法總論
民法總論是民法理論最重要的部分,是對以下分論內容的高度概括和抽象。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其調整對象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我國民法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民法。民法的根本任務和基本原則集中體現了這一本質。民法從其實施之日至廢止之日在我國領域內對自然人和法人等民事
主體都有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學的研究對象,是整個民法學理論的核心部分。其他各章節(jié)都是圍繞著民事法律關系,從不同的角度來進行分析和研究的。學習中,要抓住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征,掌握其構成要素以及其
民生、變更、消滅的原因,分清各種不同的民事權利。
民事主體是民事法律關系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公民和法人是民事法律關系中的重要主體。針對公民,必須掌握公民的概念、公民的權利能力起止,以及在不同階段公民具有的不同的民事行為能力。宣告失蹤、宣告死亡和監(jiān)護是針對公民作為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系的特殊情況作出的法律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農
村承包經營戶、個人合伙則是公民作為民事法關系主體的特殊形式。
法人是與公民對稱的另一類民事主體。針對法人,必須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必備條件及分類,了
解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特殊性。
物在民法中有很大的意義,很多民事法律關系都要涉及到財產,涉及到物。因此要掌握物的概念、特征、分類以及各種分類的法律意義,從而把握各種不同種類物的流通范圍和國家對它的控制程度。貨幣、
有價證券、票據、股票、債券是特征類型的物。
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消滅的客觀現象或事實,稱為法律事實。法律行為是最廣泛、最重要的法律事實。絕大多數民事法律關系的發(fā)生、變更、消滅都是通過法律行為這種形式來體現的。要從法律行為與其他法律事實的區(qū)別中把握其法律特征,掌握其成立要件、分類以及附條件法律行為和附期限法律行為。弄清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熟練認定各種無效民事行為,了解對無效民事行為的處理方法。
民事主體可以親自為法律行為,也可以讓他人代理進行法律行為。特別是在社會生活日益復雜的現代社會,代理制度成為一種不可缺少的獨立的民事制度。學習代理制度時要抓住代理關系的法律特征,掌握
代理的種類、適用范圍。濫用代理權和無權代理的表現及產生的法律后果及代理關系消滅的原因。
時效是一種法律事實。時效期限的屆滿會成為取得權利或者喪失權利的原因。時效制度適用范圍廣泛,
是一種重要的法律制度。
二、物權與所有權
物權與所有權是財產關系在法律中的主要體現,是民法學重要的組成部分。
首先掌握物權的一般原理。物權是權利主體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權利。物權具有以下特征:1、物權是對世權;2、物體的客體是物;3、物權的內容是對物的直接管領和支配;4、物權具有獨占性和排他性;5、物權具有追及權和優(yōu)先權;6、物權的保護方法的廣泛性。按照不同標準,可把物權分為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主物權和從物權;動產物權和
不動產物權;準物權。
財產所有權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在學習中,應主要掌握財產所有權概念、特征、明確所有權中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的特點。合法取得財產所有權的方式主要有原始取得和繼承取得。財產所有權消滅的原因主要有:1、所有權的轉讓;2、所有權客體的消滅;3、所有權主體的消滅;4、所有權的拋棄;5、所有權被強制消滅。我國財產所有權主要有國家財產所有權、集體財產所有權、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
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是物權中的另一重要分類。兩者都是他物權。
所有權雖具有排他性,介作為所有權關系的權利主體不一定只是單一的,也可以是多數的。所有權權利主體多數的情況即是共有。財產共有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要弄清各種共有關系中,共有人享有
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掌握共有財產分割時應遵循的原則。
所有權人在行使所有權權能時,其權利不是絕對的,而要受到法律的限制。相鄰關系實質是法定的對所有權人或占有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能時的一各限制。學習相鄰關系時,要掌握相鄰關系的
特征、種類及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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